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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系統(tǒng)安檢方案
一、背景:
社會矛盾沖突越發(fā)激烈,法院每年受理案件逐年上升,安全突發(fā)事故也越來越多,如沖擊哄鬧法庭、暴力抗法、侵害法官、襲擊法警、訴訟人自殘自殺(喝農(nóng)藥、潑硫酸)等,對人民群眾、執(zhí)法人員造成生命威脅,對法院的辦公秩序造成嚴重破壞,對政府形象及法律威嚴造成極大損害。法院安保工作壓力日益嚴峻。
二、現(xiàn)有不足(金屬安檢門、手持式金屬探測器):
1.首飾、鑰匙、腰帶、金屬鈕扣、衣服拉鏈等正常物品都會觸發(fā)報警,產(chǎn)生誤報;
2.遇陶瓷刀具、危爆物品、危險液體、錄音等器材等非金屬違禁品無法檢測到;
3.報警后無法判定是否有害,無法定位,需要搜身或人工查驗,容易遺漏和激發(fā)矛盾沖突,減慢了安檢效率,造成高峰時人員擁堵;
4.需要人工引導輔助,手持操作,安檢人員多,人力投入成本高。
三、解決方案:
社會矛盾沖突越發(fā)激烈,法院每年受理案件逐年上升,安全突發(fā)事故也越來越多,如沖擊哄鬧法庭、暴力抗法、侵害法官、襲擊法警、訴訟人自殘自殺(喝農(nóng)藥、潑硫酸)等,對人民群眾、執(zhí)法人員造成生命威脅,對法院的辦公秩序造成嚴重破壞,對政府形象及法律威嚴造成極大損害。法院安保工作壓力日益嚴峻。
二、現(xiàn)有不足(金屬安檢門、手持式金屬探測器):
1.首飾、鑰匙、腰帶、金屬鈕扣、衣服拉鏈等正常物品都會觸發(fā)報警,產(chǎn)生誤報;
2.遇陶瓷刀具、危爆物品、危險液體、錄音等器材等非金屬違禁品無法檢測到;
3.報警后無法判定是否有害,無法定位,需要搜身或人工查驗,容易遺漏和激發(fā)矛盾沖突,減慢了安檢效率,造成高峰時人員擁堵;
4.需要人工引導輔助,手持操作,安檢人員多,人力投入成本高。
三、解決方案:
(1)高院、中院、區(qū)法院:微劑量X光人包同步安檢系統(tǒng)
替換現(xiàn)有行李機,應用于法院大廳入口處、訴訟大廳入口處,對外來人員進行檢查,可以預防外來人員攜帶各類刀具、槍支、危爆物品、危險液體、非法錄音設備等違禁品進入法院。系統(tǒng)可以準確識別違禁品藏匿位置,不論是藏在衣物內(nèi)、人體隱私部位或是鞋內(nèi)、鞋底,都可以精準識別,且人包同步實時成像。金屬安檢門可保留,作為孕婦、兒童、腿腳不便人群綠色通道使用。
(2)部分區(qū)法院、法庭:微劑量X光足部安全檢查儀
在場所較小、經(jīng)費有限的部分區(qū)法院或者法庭,可使用“金屬安檢門+行李機+足部安全檢查儀”這一系統(tǒng),在常規(guī)人員安檢之后增加對足部及鞋底的快速安全檢查,無需脫鞋,就能對藏匿的炸藥、打火機、刀具、藥丸顆粒等違禁物清晰成像,彌補金屬探測設備對足部、鞋底無法檢測的盲區(qū)。
(3)方案優(yōu)勢
1. 彌補安檢漏洞,使人員安檢更全面徹底,提高法院安檢效率。
2. 減少人工搜檢,避免沖突和尷尬。
3. 減輕安檢人員的工作量,更經(jīng)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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